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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經理 18657302833
地 址:浙江省嘉興市秀洲區建國北路542錦江商務樓
一 執行標準
執行GB/T2406.1-2008《塑料 用氧指數法測定燃燒行為 第一部分:導則》,GB/T2406.2-2009《塑料 用氧指數法測定燃燒行為 第二部分:室溫試驗》,
二 適用范圍
本試驗裝置適用于需要進行氧指數燃燒試驗的試樣,試樣厚度小于10.5MM能直立自撐的條狀或片狀材料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,在氧、氮混合氣流中,剛好維持試樣燃燒所需最低氧濃度指標測試的試驗場合。也適用于試樣表觀密度大于100kg/m3均質固體材料、層壓材料或泡沫材料,以及某些表觀密度小于厚度小于100kg/m3的泡沫材料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,在氧、氮混合氣流中,剛好維持試樣燃燒所需最低氧濃度指標測試的試驗場合。
三 主要技術指標
1 使用場地要求:環境溫度23℃±2℃,燃燒筒應安放在一個密封的箱體內,密封箱體應保證:在試驗時無氣體自然流動,在試驗結束后,有排風機清除燃燒
時產生的所有煙氣。(建議用戶建一個燃燒通風柜,尺寸和要求由我們提供)
2本裝置采用日本氧傳感器,自動檢測及表達0-99.9%混合氣體的氧含量。
3 本裝置混合氣體采用質量流量計 1-20L/MIN ,示值精度0,01L
有一路控制燃燒筒混合氣體溫度的加熱控制系統,加熱電壓 36V
加熱功率 100W
4. 有一路半導體制冷器冷卻混合氣體的電路控制。
5. 有一路混合氣體的溫度信號的傳感及表達。